KRA败给非洲商业银行1.16亿先令税务案

2023-11-24 05:39来源:大智报

肯尼亚税务局(KRA)在与非洲商业银行(CBA)的一起1.16亿先令的案件中败诉。

法官阿尔弗雷德·玛贝亚(Alfred Mabeya)裁定,韩国金融厅对银行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征收税款的做法是错误的。

“法院认为上诉人(KRA)在收取交换费增值税方面的评估是错误的。因此,法院认为上诉没有任何价值,并驳回了同样的诉讼,”法官Mabeya裁定。

2018年6月12日,在对CBA 2013年的账目进行审计后,KRA要求支付3.04亿日元。然而,贷款人反对这项评估。

随后,KRA将金额降至1.16亿先令。然而,除了2000万先令的利息外,它还要求支付1600万先令的罚款。

愤愤不平的CBA向税务上诉法庭提起诉讼,称交换费不是服务报酬。

相反,银行表示,持卡人支付的金额是发卡银行在发卡时产生的成本平衡机制。

visa支付系统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双边”市场,因为它由两个不同的群体组成——持卡人和相互提供利益的商家。持卡人想要一张可以在许多商家使用的支付卡。商家想要接受尽可能多的顾客携带的支付卡。

银行向客户发放信用卡、借记卡或预付卡,客户用这些卡支付服务费用或购买商品。那些向客户发卡的银行被称为发卡银行。

在信用卡公司的网络中有商家。持卡人向商户或超市出示该卡进行购物,商户在收单银行提供的销售点(POS)机器上刷卡。

网络将交易从收单行切换到开证行。发卡银行在确认持卡人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支付,或者如果是信用卡,在确认购买在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内发出授权,这是发卡银行结算商户资金的承诺。

一旦收单银行收到该授权,收单银行将其发送给商户。商家生成交易收据、商家副本和持卡人签名的持卡人。持卡人就拥有了购买的商品。

对此,KRA主张“这是一种服务”,要求缴纳税金,但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

在这起案件中,贷款人辩称,其在信用卡支付交易中的角色包括验证客户的信用卡详细信息、检查资金的可用性以及从持卡人的账户中转账。

CBA解释说,只有当持卡人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商品和服务时,才会获得交换费。

它断言这笔交易是免税的。仲裁庭同意了CBA的意见。然而,KRA搬到了高等法院。

Majanja法官说,交换费不能说是向CBA支付的服务。

法官裁定:“由于交易费是在交易转移资金之前,通过验证持卡人的详细信息、持卡人账户中的资金可用性,在操作客户账户的过程中赚取的,因此法院认为交易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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